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7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江西田昌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7月1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103破15号决定书,依法指 定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对债务人的资产及债务等状况进行清查。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经公开选聘流程确定江西国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构。该所已完成《江西田昌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管理人现将其进行公示。
附件:《江西田昌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赣国辰专审字[2023]第 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