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亲生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还肆意挥霍抚养费,三姐妹在家人支持下,将母亲侯某琴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2万元抚养费。
侯某琴并非不愿支付这笔钱,她当庭表明态度:同意支付剩余抚养费,但坚决不同意再交给孩子父亲陶某。她提出,多年来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实际照顾、抚养,请求法院将这2万元直接转入孩子爷爷的银行卡,由真正照顾孩子的长辈保管使用。
法院审理后也查明,三姐妹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亲陶某仅承担过部分教育、交通费用,甚至还拖欠着学校的课后服务费,完全没有尽到合理使用、管理抚养费的责任。
法院判决:抚养费直接打给祖辈,守护孩子权益
法院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作出了暖心判决:
1.支持三姐妹的诉求,判令母亲侯某琴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剩余2万元抚养费;
2.这笔钱不交给孩子父亲陶某,直接转入孩子奶奶王某芬的银行账户,由爷爷奶奶共同代管,专项用于三个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这份守护未成年人的判决已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