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挥霍抚养费,孩子由爷爷奶奶养!法院判决:剩余抚养费直接打给祖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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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8期  编号:JXBD20260327
单位 |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编者 | 副主任 毛人环

离婚时约定好给孩子的抚养费,却被亲生父亲挪作他用——买摩托、做生意、外借他人,真正花在孩子身上的寥寥无几。本该享受父母照料的三姐妹,多年来全靠爷爷奶奶拉扯长大。面对这样的情况,母亲和孩子一同诉诸法院,最终迎来了暖心又合法的判决。



离婚约定抚养费,父亲却当成“私人零花钱”


陶某与侯某琴曾组建家庭,先后孕育了三个可爱的女儿。2022年两人协议离婚,明确约定三个女儿由父亲陶某直接抚养,母亲侯某琴一次性支付10万元抚养费,当天先付8万,剩余2万两年内结清,孩子其余开支也由父亲承担。

侯某琴依约将8万元抚养费交给陶某,本以为这笔钱能保障女儿们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可现实却令人心寒。这笔专门给孩子的费用,并没有足额用在三姐妹身上。

离婚后的日子里,陶某娇、陶某棋、陶某林三姐妹,并未跟随父亲生活,而是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日常起居、生活照料全由祖辈一手包办。而父亲陶某,仅将8万元抚养费中的3万余元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必要支出,剩余大半钱款,全都用于个人消费、经营生意甚至外借他人,直至庭审时,8万元已被悉数花光。



母亲:可以给钱,但必须交给实际抚养人


眼看亲生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还肆意挥霍抚养费,三姐妹在家人支持下,将母亲侯某琴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2万元抚养费。

侯某琴并非不愿支付这笔钱,她当庭表明态度:同意支付剩余抚养费,但坚决不同意再交给孩子父亲陶某。她提出,多年来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实际照顾、抚养,请求法院将这2万元直接转入孩子爷爷的银行卡,由真正照顾孩子的长辈保管使用。

法院审理后也查明,三姐妹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亲陶某仅承担过部分教育、交通费用,甚至还拖欠着学校的课后服务费,完全没有尽到合理使用、管理抚养费的责任。

法院判决:抚养费直接打给祖辈,守护孩子权益

法院依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作出了暖心判决:

1.支持三姐妹的诉求,判令母亲侯某琴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剩余2万元抚养费;

2.这笔钱不交给孩子父亲陶某,直接转入孩子奶奶王某芬的银行账户,由爷爷奶奶共同代管,专项用于三个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这份守护未成年人的判决已正式生效。




法官提醒:抚养费不是父母的“自由支配金”


承办法官明确表示:抚养费的专属用途,是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绝非抚养一方的私人财产。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存在挥霍、挪用抚养费,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度,不直接抚养一方请求将抚养费交由实际照顾孩子的其他家庭成员代管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父母离婚,不该让孩子买单。抚养费的每一分钱,都该用在孩子身上。法律始终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一边,用最有力的判决,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权利。

抚养费专款专用,是法定义务更是责任。若发现抚养方挪用、挥霍孩子抚养费,实际照料人、另一方parent均可通过法律途径,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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