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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档生意起纠纷,欠条在手为何仍需警惕?——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看经营风控要点
时间:2026-01-23     阅读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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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6期  编号:JXBD20260123

单位 |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编者 | 企业合规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符邰凡超

在日常经营往来中,熟人交易、口头约定屡见不鲜,尤其在餐饮、生鲜等传统行业,“先供货、后结账”更是常态。但这种看似便捷的合作模式,往往暗藏风险,一旦对方拖欠款项,即便手握欠条,也可能陷入维权困境。今天,我们结合一起猪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大家拆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教你如何守住财产安全防线。

一、案情回顾

被告B系被告C某猪肉档的实际经营者,自2022年12月起,与原告A建立猪肉买卖合作关系。合作期间,被告B通过电话、微信下单的方式向原告A采购猪肉,原告A依约将货物送至被告B经营的猪肉档,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2023年4月20日,经双方结算,被告B确认结欠原告A货款64136元,并出具了亲笔签名、按捺指印的《欠条》一份。《欠条》中明确约定:被告B每15天向原告支付5000元,直至欠款结清;同时约定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

然而,《欠条》出具后,被告B仅于2023年5月9日、5月24日分两次支付货款共计10000元,剩余54136元货款却迟迟未按约定履行。原告A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讨,被告B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偿还剩余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A于2023年8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B、C共同偿还剩余货款及相应利息。

二、法律解析

(一)口头+微信下单,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本案中,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通过电话、微信下单,原告依约供货,被告实际收货并结算,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凭证、结算欠条等,均可作为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存在、履行情况的核心证据。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意、一方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二)《欠条》的法律效力及约定条款的作用

被告B出具的《欠条》,是双方对欠款金额、还款计划、利息标准的明确约定,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也是原告维权的核心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有效的欠条需具备以下要件:一是欠款人身份明确,二是欠款金额清晰(大小写一致更佳),三是有欠款人的签名、按捺指印(双重确认可降低篡改、否认风险),四是约定明确的还款期限、利息(无约定则按法定标准处理)。

本案中,双方约定年利率3%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院将依法支持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而“每15天支付5000元”的分期还款约定,虽明确了履行节奏,但被告违约后,原告可主张其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

(三)被告C(猪肉档)是否需承担责任?

这是本案的关键争议点之一,也是经营中容易忽略的风险点。若被告C系个体工商户,且被告B是该猪肉档的实际经营者、以猪肉档名义对外经营,则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若被告B是以猪肉档(个体工商户)名义与原告合作,原告可要求被告B与猪肉档(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结语

市场经济下,诚信是合作的基石,但法律是维权的底线。对于经营者而言,重视交易流程的规范化、证据的留存,既是对自身财产的保护,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若遇到货款拖欠、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高效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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