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 有一些“物品”不断溢价 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比如价值80万元的“四件套” 价值千万的“阳光工程” 价值680万元的虚假发票 …… 这些“物品”是真的值这么多钱 还是另有隐情? 今天为大家揭晓答案 价值80万元的“四件套” 境外诈骗团伙为打通“洗钱通道”,将目标瞄准了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以网络兼职、低价充值为由,引诱学生持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再绑定第三方支付账户。 学生将身份证、手机卡等“四件套”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即可换取所谓的“兼职工作”报酬,经查,该嫌疑人洗钱过账80余万元。 这是典型的利用“工具人”骗局,骗子以兼职的名义,利诱想赚钱的人出租绑定银行卡的收款码,诱导学生帮助商家收款再转至指定账户。 出租“四件套”的危害非常大,可能被用于洗黑钱,用户账号极易被封。出租人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公安机关不仅会抓捕组织者,也会打击“跑分”的兼职人员。 价值千万的“阳光工程” 骗子以参加“国家福利工程”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吸引关注,将受害人拉群,要求修改头像、登记个人信息,营造是正规组织的假象。 群内时常发布一些“惠民信息”及鼓舞士气的毒鸡汤语录,宣称入会后可每周获得收益,进一步洗脑,诱导受害人缴纳高额会费。 骗子第一周会正常返款,加深信任度,随后让受害人去发展下线拉人头,每成功邀请一名缴费的会员,就可以获得几十至几百元不等的佣金,拉得越多赚得越多。 然而,这些“传销”团伙赚取到足够资金后,就会解散群聊,拉黑下线跑路。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价值680万元的虚假发票 不如实开具发票是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或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在一些零售行业,大部分顾客不会索要发票,企业按实际销售额申报增值税时,申报的销售额就会大于发票开票金额,这时就有人想非法获利了。 在一个案例中,有多余发票的A公司,为了获取非法收入,为B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7%左右的开票费,短短几个月时间,A公司老板通过虚开6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了开票费50万元。 虚开发票骗税,甚至利用空壳企业、伪造合同、资金走账回流等形式牟取非法利益的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价值8万元的中介服务费 骗子谎称可以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或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中介服务,先吸引有意融资的企业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之后再通过栽赃等手段,以触发合同约定的不得涉及刑事案件条款,造成当事人违约,从而实现非法占有当事人中介服务费的目的。 这是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还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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